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07〕80号)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宜府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普查的目的和任务
第二次经济普查,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为GDP核算和全社会能耗测算提供依据,为党委、政府科学管理和制定中长期规划,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发展目标提供决策参考。
二、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包括在我市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经济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9月底前)。主要工作任务是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选调、培训普查人员。
(二)单位清查阶段(2008年9月至12月)。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普查宣传,进行单位清查。
(三)普查登记阶段(2009年1月至3月)。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完成普查表的填报、收集、审核工作。
(四)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4月至9月)。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数据整理、汇总、审核、数据处理和上报工作。
(五)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主要工作任务是发布普查公报、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提供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
四、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普查经费;市发改局负责协调相关物资的保障;市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名录;市委编办负责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名录;市民政局负责提供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市质监局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提供全市税务登记企业单位和个体户名录资料;市监察局负责处理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普查的宣传动员事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商务局负责协调工商企业普查方面的事项;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完成普查任务尽职尽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本地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工作责任和措施
(一)保障普查经费。第二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市、乡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管委会要落实普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精打细算,节俭办事,充分发挥普查经费的效益。
(二)依法实施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三)确保普查质量。各普查机构要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制订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对普查工作中的整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特别要注重对基层普查表的审核验收,对普查汇总资料要认真进行分析评估。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布普查数据,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对外提供工作。加强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充分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价值。
(四)加强宣传工作。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强化工作责任。各普查机构及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把第二次经济普查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建立各级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责任书制度,分解落实好普查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备人力、物力,认真制定普查方案,全力落实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