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科)近日,2009年度《宜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出台,新《办法》有六大特色:
一是人平基金标准进一步增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
二是住院补偿比例总体上进一步提升。大病统筹基金提高到人平86.26元,占基金总额的86.26%。市级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市一医院、市中医院)补偿比例提高到55%。对经市合管办同意按规定程序转诊,在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补偿比例提高到40%,并按25%实行保底补偿。
三是基本用药目录进一步放宽。执行湖北省新农合第三版基本药物目录。比较第二版,西药县(市)级增加113种,乡镇级增加110种,村级增加69种;中成药县(市)级增加92种,乡镇级增加79种,村级增加50种。
四是外出务工参合农民补偿政策进一步合理。参合农民外出务工期间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线按本地同类级定点医疗机构规定标准执行。补偿比例按本地同类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的70%折算予以补偿。在省外医疗机构(不分医院级别)住院的, 其起付线按本地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定标准执行,按40%比例补偿,并按25%实行保底补偿。
五是住院分娩定补标准进一步提高。对参合孕产妇政策内生育的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每人补助增加50元,提高到200元。
六是特殊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特殊病种(慢性病)门诊增加4种,达到8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中风后遗症、重症糖尿病、器官移植术后、肺结核、精神病维持治疗期和白血病。 |